識別性

收到「聲明不專用」要求,不等於整件商標沒有權利。

要分清楚整體商標能否註冊,與其中個別部分是否能單獨主張專用。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問題?

品牌常把商品特性、品質、產地、服務內容或廣告性文字放進整體商標。若其中某些部分不適合由單一業者獨占,審查上可能需要處理其專用範圍。

商標仍要看「整體」

不能只看到某一段文字被要求聲明不專用,就直接推論整件商標毫無保護價值。真正的權利範圍與識別性仍應依註冊圖樣、指定商品服務與個案審查結果理解。

舊文章已於新版重新整理;實際聲明方式、是否需要聲明及法律效果,以現行法規、審查基準及主管機關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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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品牌的權利基礎做好,再放心往前走。

提供品牌名稱與經營內容,國宸會先從名稱、類別與案件狀態做初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