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國家優先順序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商標權採屬地主義,在台灣註冊不會自動延伸到東南亞各國;各國審查標準、時程與費用都不同,需要逐國確認。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 營運項目 | 常見評估方向 | 要準備的資料 |
|---|---|---|
| 已確定出貨或上架的國家 | 優先在該國提出申請 | 出貨時間、通路與經銷商 |
| 一至兩年內評估的市場 | 列入第二階段檢索與預算 | 市場計畫與預估營收 |
| 當地語言名稱或譯名 | 評估是否另外申請當地文字商標 | 當地包裝與譯名草案 |
| 透過當地經銷商或代理商 | 約定商標由品牌方申請,經銷商不得自行註冊 | 經銷合約與授權條款 |
| 跨境電商平台上架 | 以當地註冊商標作為檢舉仿冒的權利基礎 | 賣場頁面與侵權連結 |
| 考慮 Madrid 國際註冊 | 台灣智慧局不是 Madrid 原屬局,需先確認申請資格 | 申請主體與海外據點資料 |
類別僅為常見起點,實際指定商品服務須依營運內容逐項確認;不同類別仍可能構成類似。
先做檢索與權利範圍盤點,通常比後續重做品牌成本低。
先做檢索與權利範圍盤點,通常比後續重做品牌成本低。
先做檢索與權利範圍盤點,通常比後續重做品牌成本低。
規劃好類別之後,送件、審查追蹤到核准領證的流程與費用,可以看商標註冊服務說明;想先估預算,可用商標費用試算。
沒有。商標權原則上只在註冊國家有效,要在越南、泰國、印尼等市場取得保護,需要在當地分別申請,或透過申請人符合資格的國際申請途徑辦理。
台灣智慧財產局不是 Madrid 原屬局,台灣申請人通常無法以台灣申請案為基礎提出;若在其他會員國有符合資格的營業據點,才需另行評估。多數台灣品牌會依市場優先順序逐國申請。
通常依實際出貨、上架與經銷合作的時間排序:已確定進入的市場優先,其次是一兩年內評估的市場。越早提出申請,越能降低被搶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