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尼斯分類使用第13-2026版。類別每年可能有商品服務名稱調整,因此規劃時最好使用 TIPO 當年度可接受的參考名稱與分類資料,而不是照網路舊文章或別人的商標照抄。
TIPO 也提醒,商標專屬使用範圍是建立在註冊圖樣與指定商品服務上。也就是說,同樣申請「第35類」,如果指定內容不同,實際保護重點也可能不同。
一、商品類與服務類怎麼理解?
第1–34類:商品
原則上是市場上流通、販售的產品。例如服飾、食品、飲料、化妝品、電子產品等,依功能、用途或材料等分類。
第35–45類:服務
主要是對他人提供的無形勞務,例如零售批發、教育、餐飲、軟體技術服務、醫療美容或法律服務等。
一個品牌可能同時橫跨商品與服務。例如自有飲料品牌製造瓶裝茶飲,可能涉及商品類;如果又經營門市餐飲服務,還可能涉及第43類;若再提供線上零售或匯集他人商品供消費者選購,則可能涉及第35類服務。
二、第35類為什麼最容易被誤解?
第35類常見內容包含廣告、企業管理,以及特定商品零售批發等服務。很多電商品牌會以為「我有賣東西,所以申請35類就好」,但如果品牌本身標在自有商品上,商品本身仍應依其類別保護。
因此,第35類不是「萬用商標類別」,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必須申請。是否需要,取決於你是否真正提供相關零售、廣告或商業服務。
三、國宸建議用三層法規劃類別
- 現在一定會用:品牌上線後立即販售或提供的核心商品服務,通常是第一優先。
- 一年內明確會用:已有具體產品、通路、加盟或服務開發計畫,可視預算納入第一輪或排第二階段。
- 只有想像、尚未規劃:先保留,不一定要為了「以後可能」一次把所有類別申完。
這種分層方法可以避免兩個極端:一種是為了省費用只申一個最窄的類別,導致品牌實際重要使用沒有被保護;另一種則是因為害怕遺漏,一次申請大量沒有明確使用計畫的類別,造成不必要成本。
四、幾種常見產業的類別思考方式
| 品牌情境 | 常見思考方向 | 提醒 |
|---|---|---|
| 餐飲/飲料店 | 食品或飲料商品+第43類餐飲服務;視銷售模式再評估第35類 | 瓶裝商品與門市服務不是同一層保護 |
| 服飾電商 | 第25類服飾+可能的第35類零售服務 | 只申第35類通常不能取代商品本身 |
| 線上課程/創作者 | 第41類教育娛樂;依數位商品、軟體或周邊另行評估 | 內容品牌與實體周邊可能分屬不同類別 |
| 加盟品牌 | 核心商品/服務+未來加盟營運所需的相關類別 | 應先把直營模式與加盟後實際提供內容拆開 |
五、先用工具初步找方向,再做正式規劃
用商業情境找出「應該先評估」的類別
選一個最接近你的營運模式,工具會列出常見起點。這不是自動法律結論,也不能取代逐項確認商品/服務名稱。
把我的實際商品服務交給國宸確認工具只能協助整理方向,正式申請仍要確認 TIPO 當年度可接受的商品服務名稱、類似組群,以及品牌實際使用方式。尤其是新興服務、跨平台商業模式、SaaS、數位內容或複合式零售,常常不能只靠直覺選類。
六、匿名案例:餐飲品牌只想申第43類
七、商標類別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商標總共有幾類?
尼斯分類共有45類,第1至34類主要是商品,第35至45類主要是服務。2026年起尼斯分類採第13-2026版。
第35類可以保護所有商品嗎?
不可以。第35類常見的是廣告、企業管理與特定商品零售批發等服務;商品本身仍應依其功能與用途申請相對應的商品類別。
公司營業項目可以直接當商標類別嗎?
不能直接等同。公司/商業登記與商標指定商品服務是不同制度,仍應依實際商品服務與尼斯分類規則判斷。
類別申請越多越安全嗎?
不一定。類別越多會增加成本與後續管理負擔,應優先保護現在與可預見未來真正會使用的商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