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類/類別規劃

45 個類別只是分類表,真正要保護的是你的商業使用。

選商標類別,不是把公司營業項目照抄,也不是看到第35類就全部丟進去;要回到品牌實際賣什麼、提供什麼服務,以及接下來會怎麼成長。

QUICK ANSWER尼斯分類共有45類,第1–34類主要是商品,第35–45類主要是服務。商標權的核心不是「拿到某個類別號碼」,而是註冊圖樣加上你實際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所以類別規劃要從商業模式出發。

2026年起,尼斯分類使用第13-2026版。類別每年可能有商品服務名稱調整,因此規劃時最好使用 TIPO 當年度可接受的參考名稱與分類資料,而不是照網路舊文章或別人的商標照抄。

TIPO 也提醒,商標專屬使用範圍是建立在註冊圖樣與指定商品服務上。也就是說,同樣申請「第35類」,如果指定內容不同,實際保護重點也可能不同。

一、商品類與服務類怎麼理解?

第1–34類:商品

原則上是市場上流通、販售的產品。例如服飾、食品、飲料、化妝品、電子產品等,依功能、用途或材料等分類。

第35–45類:服務

主要是對他人提供的無形勞務,例如零售批發、教育、餐飲、軟體技術服務、醫療美容或法律服務等。

一個品牌可能同時橫跨商品與服務。例如自有飲料品牌製造瓶裝茶飲,可能涉及商品類;如果又經營門市餐飲服務,還可能涉及第43類;若再提供線上零售或匯集他人商品供消費者選購,則可能涉及第35類服務。

二、第35類為什麼最容易被誤解?

第35類常見內容包含廣告、企業管理,以及特定商品零售批發等服務。很多電商品牌會以為「我有賣東西,所以申請35類就好」,但如果品牌本身標在自有商品上,商品本身仍應依其類別保護。

例子:家具工廠製造並販售自己的家具,家具商品本身屬第20類;家具店匯集各式家具供消費者選購,則另涉及第35類家具零售批發服務。這也是 TIPO 官方 FAQ 用來說明商品與服務差異的典型例子。

因此,第35類不是「萬用商標類別」,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必須申請。是否需要,取決於你是否真正提供相關零售、廣告或商業服務。

三、國宸建議用三層法規劃類別

  1. 現在一定會用:品牌上線後立即販售或提供的核心商品服務,通常是第一優先。
  2. 一年內明確會用:已有具體產品、通路、加盟或服務開發計畫,可視預算納入第一輪或排第二階段。
  3. 只有想像、尚未規劃:先保留,不一定要為了「以後可能」一次把所有類別申完。

這種分層方法可以避免兩個極端:一種是為了省費用只申一個最窄的類別,導致品牌實際重要使用沒有被保護;另一種則是因為害怕遺漏,一次申請大量沒有明確使用計畫的類別,造成不必要成本。

四、幾種常見產業的類別思考方式

品牌情境常見思考方向提醒
餐飲/飲料店食品或飲料商品+第43類餐飲服務;視銷售模式再評估第35類瓶裝商品與門市服務不是同一層保護
服飾電商第25類服飾+可能的第35類零售服務只申第35類通常不能取代商品本身
線上課程/創作者第41類教育娛樂;依數位商品、軟體或周邊另行評估內容品牌與實體周邊可能分屬不同類別
加盟品牌核心商品/服務+未來加盟營運所需的相關類別應先把直營模式與加盟後實際提供內容拆開

五、先用工具初步找方向,再做正式規劃

商標類別初判工具

用商業情境找出「應該先評估」的類別

選一個最接近你的營運模式,工具會列出常見起點。這不是自動法律結論,也不能取代逐項確認商品/服務名稱。

把我的實際商品服務交給國宸確認

工具只能協助整理方向,正式申請仍要確認 TIPO 當年度可接受的商品服務名稱、類似組群,以及品牌實際使用方式。尤其是新興服務、跨平台商業模式、SaaS、數位內容或複合式零售,常常不能只靠直覺選類。

六、匿名案例:餐飲品牌只想申第43類

七、商標類別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商標總共有幾類?

尼斯分類共有45類,第1至34類主要是商品,第35至45類主要是服務。2026年起尼斯分類採第13-2026版。

第35類可以保護所有商品嗎?

不可以。第35類常見的是廣告、企業管理與特定商品零售批發等服務;商品本身仍應依其功能與用途申請相對應的商品類別。

公司營業項目可以直接當商標類別嗎?

不能直接等同。公司/商業登記與商標指定商品服務是不同制度,仍應依實際商品服務與尼斯分類規則判斷。

類別申請越多越安全嗎?

不一定。類別越多會增加成本與後續管理負擔,應優先保護現在與可預見未來真正會使用的商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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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 WITH CLARITY

類別選錯,核准也可能保護不到真正重要的使用。

先把商品、服務與未來營運模式盤點清楚,再決定類別與指定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