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市餐飲與外帶服務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常見會評估第 29、30、32、35、43 類,但最終仍要依實際商品、服務與未來布局確認。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把實際使用、銷售方式與下一階段計畫列入規劃。
| 營運項目 | 常見評估方向 | 要準備的資料 |
|---|---|---|
| 門市內用、外帶、外送 | 第 43 類(餐飲服務) | 門市照片、菜單、開幕日期 |
| 自有茶葉、咖啡豆、烘焙或醬料 | 第 30 類等商品類別 | 商品包裝、成分與販售通路 |
| 瓶裝飲料、即飲茶 | 第 32 類等商品類別 | 產品規格、預計上市時間 |
| 冷凍、即食或加工食品 | 第 29、30 類等商品類別 | 品項清單與包裝設計 |
| 官網、平台販售其他品牌商品 | 第 35 類(零售服務) | 銷售頁面與商品來源 |
| 招募加盟 | 依加盟內容評估第 35、43 類等 | 加盟計畫、授權對象與權利人 |
類別僅為常見起點,實際指定商品服務須依營運內容逐項確認;不同類別仍可能構成類似。
先做檢索與權利範圍盤點,通常比後續重做品牌成本低。
先做檢索與權利範圍盤點,通常比後續重做品牌成本低。
先做檢索與權利範圍盤點,通常比後續重做品牌成本低。
規劃好類別之後,送件、審查追蹤到核准領證的流程與費用,可以看商標註冊服務說明;想先估預算,可用商標費用試算。
門市餐飲服務常見從第 43 類評估;若販售自有包裝的茶葉、咖啡豆、烘焙或瓶裝飲料,還要依商品評估第 29、30、32 類等;網路販售其他品牌商品則可能涉及第 35 類。
店名有了知名度,就可能被他人搶先申請或模仿。若有展店、宅配或加盟計畫,越早檢索與申請,越能保留品牌的選擇空間。